初审:杨琳 复审:郎宸用 终审:赵文波
经省政府批准,我校副校长孙大志一行3人,应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技术大学邀请,于2026年6月1日至6月4日赴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开展公务访问,在外停留4天(含离抵境当日),任务批件号为:吉外出字〔2026〕0071号。现就相关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一、出访基本情况
本次出访团组由副校长孙大志任团长,机电工程学院院长索忠源、国际交流合作处合作办学科科长张婉露为成员。访问期间,代表团先后与塔什干国立技术大学副校长阿齐莫夫・什瓦卡特、机械工程学院负责人祖乌洛维奇・塔伊洛夫、国际合作处负责人叶俊杰开展多轮专项会谈;参观了该校校史馆、科技展馆,实地考察教学实验设施、国际教育学院及留学生食宿环境;现场观摩专业课程教学,并与塔方拟来华授课教师开展座谈交流。全程围绕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专业共建、学分互认、师生交流、科研合作等内容开展深度洽谈,圆满完成全部既定出访任务。
二、遵规守纪情况
出访期间,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家各项外事管理规定与外事纪律。本次出访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任务、人员执行,未擅自更改出访行程、停留天数、出访任务及出行路线,未出现提前归国、延期停留、增减团组人员等情况。出访过程厉行节约,食宿、交通、公杂等各项费用均按标准执行,无超标消费、铺张浪费、违规活动等行为,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言行规范,维护了我方良好对外形象。
三、主要工作成果
1.确定申报合作办学机构。与塔什干国立技术大学达成联合申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识,与副校长洽谈明确机械类3个本科专业、1个机械工程硕士专业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分工、时间节点、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配置及双方权责,推进申报材料筹备工作提速。
2.落实专业学分互认事宜。针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三大专业,双方达成核心课程对接、教学标准统一共识,确定学分与成绩互认实施办法,明确核心课程联合共建方案。
3.夯实机械学科合作基础。实地核查对方机械学科实验平台、办学条件,现场考察教师英语授课水平,充分掌握对方学科实力与师资情况,进一步加深两校互信,为长期学科合作筑牢基础。
4.搭建师生互访交流机制。双方商定建立常态化师生互访机制,就机械工程、石油化工学科师资共享、本硕联合培养达成共识,确定联合搭建科技合作平台、协同申报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合作的合作方向。
5.打通学生海外升学渠道。实地考察对方国际教育学院及留学生食宿条件,为后续合作办学项目学生赴乌交流、深造做好前期准备。
6.解决外教来华授课疑虑。与塔方拟来华授课教师座谈,逐一解答工作、生活、教学相关疑问,消除对方顾虑,保障后续外籍教师来华授课工作顺利推进。
以上工作成果由我校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统筹落实,机电工程学院、教务处、科技处、后勤保障部、学生工作部配合推进各项后续工作。
四、下步工作计划
1.按照本次会谈确定的分工与时间节点,加快整理、编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材料,按时完成材料汇总与上报工作。
2.组织两校专业骨干教师对接,细化核心课程共建、教学标准衔接、学分互认细则,制定人才联合培养实施方案。
3.落实师生互访计划,启动双方短期交流、访学、学术互访等工作;跟进科研合作平台搭建,梳理联合科研项目选题,推动项目落地。
4.对接塔什干国立技术大学,做好外籍来华授课教师入境、教学、生活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5.持续保持两校常态化沟通,定期跟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报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合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本次出访相关情况已按校内规定完成公示,全体师生无异议。
附件:1.实际日程安排
2.公务活动照片
3.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
团长签字:
2026年6月9日
根据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给学校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和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电话:
13944239730 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
15688959725 国际交流合作处
邮 箱:gjc@jlict.edu.cn